环县: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的工作提醒

民生   2024-11-26 18:00   甘肃  

辖区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和行业相关规定,现就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规范管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条件,要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等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车辆年度审验。
二、对逾期超过180日(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有关规定,鉴于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请各企业认真对照《逾期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见附件),逐车梳理,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环县政务大厅一楼C区运管局窗口申请办理车辆年度审验业务。


环县交通运输局

环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逾期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明细表



总监制:文  璟
监   制:郭    李   
责   编:刘吉富
编   辑:张  婷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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