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政函〔20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1.吕梁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说明
2.吕梁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吕梁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要求,为加强我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特划定保护范围。
一、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拆除、改建原有古建筑及其附属建筑物,不得添建新建筑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得开展危害文物本体安全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二、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依法履行报批程序。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三、吕梁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在保护规划批准前,其周边活动应按照本次公布的保护范围进行规划管理。
四、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解释工作由吕梁市文物局和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负责。
附件2
吕梁市60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文水县(5处)
刘胡兰故居
时代:民国九年(1920年)
地理位置: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刘胡兰村
保护范围:以刘胡兰故居本体为界,东至距刘胡兰故居建筑外墙22.13米处院墙,南至距刘胡兰故居建筑外墙17.12米处院墙,西至距刘胡兰故居建筑外墙16.84米处院墙,北至距刘胡兰故居建筑外墙6米处院墙,面积为3598.32平方米。
刘胡兰受审及就义处
时代:民国三十年(1947年)
地理位置: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刘胡兰村
保护范围:以就义处本体为界,东至距观音庙21.97米处院墙,南至距纪念馆266.69米处院墙,西至距纪念馆67.16米处院墙,北至距纪念馆32.67米处院墙,面积为52436.76平方米。
康家堡晋绥军区战地医院旧址
时代: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地理位置: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马西乡马西村康家堡自然村
保护范围:以旧址本体为界,东至距旧址建筑外墙6.62米处坡下,南至距旧址建筑外墙6.32米处院墙,西至距旧址建筑外墙17.39米处院墙,北至距旧址建筑外墙23.92米处坡上,面积为2762.65平方米。
孝义村过街楼
时代:明
地理位置: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孝义镇孝义村中心的十字路口
保护范围:东以过街楼东墙向东34米至张改云家东墙、党爱国家西房檐下;南以过街楼南墙向南29米至党爱国家南墙、武金双家南墙;西以过街楼西墙向西30米至王世旺家正房西墙;北以过街楼北墙向北22.5米至李成有家正房后墙;面积为4072.54平方米。
北辛店一号民居
时代:清
地理位置: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下曲镇北辛店村中部
保护范围:以建筑物西北角为基点向东29米,向南58米,西北至围墙,面积为168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