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规矩记心中,遵规守纪贵在行。在2024年五一、端午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确保全体职工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特别提醒您:
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廉洁过节,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主动自觉做到“十项禁令”:
禁令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向下属单位、分包商、供应商私借车辆、转嫁费用;严禁个人从分包商、供应商处购买或出售车辆。
禁令二:严禁公款购买香烟和茅台等高档酒水用于业务招待;严禁在 KTV、足疗店、洗浴中心、私人会所等休闲娱乐场所开展业务招待。
禁令三:严禁参与或组织赌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麻将、掼蛋等娱乐活动中将现金、有价证券等作为赌资。
禁令四:严禁以拆分发票、虚增人数等方式超标准报销业务招待费。
禁令五:严禁通过套取资金、虚构报销事项等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
禁令六:严禁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公款吃请。
禁令七:严禁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土特产、电子红包等;严禁收受下级单位、分包商、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土特产、电子红包等。
禁令八:严禁在对下级单位开展调研督导等工作期间,与被调研单位人员饮酒。
禁令九:严禁接受分包商、供应商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宴请,以及 KTV、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
禁令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利益相关方的礼品礼金。
每逢佳节倍思“清”,廉洁自律常记心。最后,再次祝愿全体职工及家人,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