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全面总结第二次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统筹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设,经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市直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委员进行初审、终审,共评选出7大类34个项目。
现将拟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2月16日(为期2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反映。
联系人:次旦卓玛
附件: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公示名单
山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6日
编辑:王心仪
责编:江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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