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传出有经纪公司对未成年男偶像施暴,如今判决结果出炉,经纪公司代表被判缓刑。
但据韩媒报导表示,事件并非这么的简单。
根据韩媒《News1》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6单独庭于本月14日对因特殊伤害、特殊暴行、儿童虐待等罪名被起诉的前经纪公司代表A某进行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表示,裁定A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命令其履行120小时的社会服务。
此外,该经纪公司因违反《儿童福利法》,被判罚款500万韩元。
据悉,A某在去年6月担任经纪公司代表期间,因发现旗下男偶像团体成员B某与经纪人发展公司内部恋情,愤而前往宿舍对B某施暴。
当时,A某手持铁制衣架杆,质问B某违反公司规定与合约的行为,但B某否认后,A某认定其撒谎,随即对大腿、臀部等部位多次施暴。
此外,A某还因“宿舍浴室脏乱”,用铁制衣架杆殴打B某及同团成员的头部。
因此法院表示:“被害人为难以反抗或自我防卫的未成年人,但被告人仍使用事先准备好的铁制衣架杆多次殴打,导致受害者需要4周治疗,且暴力程度甚至导致衣架杆折断,情节相当恶劣。”
尽管对旗下艺人如此施暴,法院也考量到A某已经承认所有犯罪事实,并已辞去代表职务,加上与部分受害者达成和解,支付8,000万韩元赔偿金也和受害者达成和解,因而成为可以可以减刑的因素。
加上A某无超过罚款刑以上的前科,亦无类似暴力犯罪的前科纪录,因此,法院最终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需履行120小时社会服务即可。
判决结果曝光后就有网友表示,若是未成年偶像和经纪人交往,那应该是检举或是告发成年的经纪人,而不是对未成年动手,引起以一阵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