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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2024-12-14 22:21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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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没有任何涉企收费事项,也未委托或推荐任何第三方机构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矿山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第三方机构不得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名义向矿山企业收取费用,矿山企业如果发现第三方机构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名义开展收费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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