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刚、甲方:称存在(串标)等

科技   2024-10-04 23:38   北京  
2024 年 5 月 26 日,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大同市荣复军人医院)发布《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改造信息化软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3435500 元。

采购需求:

中标结果

2024 年 6 月 19 日发布中标结果,山西卫宁软件有限公司 3185000 元(中),评审总得分 70.34。

投诉处理结果

2024 年 9 月 2 日,大同市财政局发布《投诉处理结果》。

一、项目编号:1402992024AGK00068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改造信息化软件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 1:大同市第六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 2: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


1、本评标委员会未依法进行评审,开标过程中山西麦迪心健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应被评为无效投标,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 1 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采购人代表不合法,应依法追采购人代表霍守国的责任,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 2 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3、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对质疑人的评分畸低,应依法追究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委的责任,被投诉人关于质疑 3 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4、由于对本项目投标结果存在疑问,特向贵单位申请公布我司得分情况,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4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5、本项目存在串通投标、陪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形,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 5 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 1、2、3、4、5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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