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组织实施开封市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PART.1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150名(男性115名,女性35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开封市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下图):
PART.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目前在岗的警务辅助人员。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提交报名信息及资格初审
1.报考者于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前,登录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kaifeng.gov.cn/),在“快捷通道”栏目点击“人事考试”进入“开封市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130×160像素,30KB以下)。
2.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名信息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确认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6日17:00前。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4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3日9: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因未及时打印或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适时在报名网站公布。
(一)根据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二)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体能测评承诺书》(附件2),按照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能测评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三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四)面试资格确认时,采取应试者本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应试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及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人员提供,见附件3);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经现场资格确认,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
考试总成绩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一)根据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它情况,如有纹身、精神疾病史等不合格。
(三)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一并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要求参加体检。缺少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察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施。
(三)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安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组织开展岗前培训。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因招聘人员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被聘用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薪酬待遇按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二)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装备。
(三)聘用期间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则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开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五)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71-2366666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23666662
监督电话:0371-23666671
(六)公告相关事宜,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平安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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