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人民日报》第19版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题刊发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时刻牢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铮铮誓言,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彰显了“火焰蓝”的新担当。
全文如下:
巧解现实难题——执法有温度有力度
“这么多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的话,很有可能威胁到这里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该县某医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医院存在综合楼没有设置封闭楼梯间、楼梯间不能直通室外等多项火灾隐患。
“医院内病人特别是老年病人居多,情况比较特殊,贸然查封可能会造成病人无法安置的问题。”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樊利说。
“要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力度,同时也要综合运用柔性执法措施,实际解决相关群体的安置问题,真正做到合情、合理、合法。”菏泽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袁晓波说。最终,消防救援部门决定:一方面,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从群众民生需要出发,全过程指导医院制定整改方案、驻点提供技术帮扶,保障消防隐患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理 ,若整改不能按时完成,坚决查封处理。
医院负责人在得知进展后,对执法部门的良苦用心也十分理解:开设逃生出口,针对走廊应急灯、蓄电式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数量不足、消防控制设备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进行设备施工安装……各项整改举措很快落地落实。
就这样,消防救援部门高效且有温度的执法,实现了问题的有效解决。
近年来,菏泽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省“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定期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单位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习,帮助隐患单位增强自主守法意识、隐患查改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以及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渠道等。一系列消防便民利企举措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企业的“恐惧”心理,从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整改,使消防执法变成“有温度”的服务,“亲清”的消企关系也让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实现了良好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