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省气象局发布《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理论考核的通知》。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请各资质申报单位按期参加理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地点:预计考核时间为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近期网站通知。
2.本次需参与理论考核单位:
新沂市盛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江苏昆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句容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金麟技术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
盱眙国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众信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南通市海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锦帆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徐州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张家港港昌科技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新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苏州吴江滨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中煤长江勘测江苏有限公司
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
常州仁久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信大瑞象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华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大屯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屿间(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上单位如有遗漏,请即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其他准备更换技术负责人的资质单位,请报名参加理论考核,我省气象部门后续将对各资质单位现任技术负责人逐一排查。
3.考核人员:
乙级延续单位需且仅能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参与理论考核。乙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3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考核。甲级资质新申报单位需委派1名符合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另1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高级工程师和6名符合职称专业要求的中级工程师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两年内曾通过考核(申请甲级资质的除外)且仍在原单位就职的技术人员,该单位再次申报时,可免于考核。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气象局法规处。
4.联系方式
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79。
5.注意事项
请前述单位11月11日(下周一)下班前,将参考报名表发送至3772536@qq.com。(来源:江苏省气象局网站)
理论考核报名表
注:考核类型分别为技术负责人考核和普通技术人员考核。各单位仅能委派1人参加技术负责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