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子女结婚时,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然而,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了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作出判决。
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和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
■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解释规定,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房屋不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
但是,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 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难以明确房屋归哪一方所有,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法官表示,司法解释在确定父母出资购房归属问题时,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双方如何分割?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给子女的
不得随意撤销
离婚纠纷中,夫妻双方对大额共同财产尤其是唯一房产的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时,折中的办法经常是将该财产给予共同子女。有的当事人之所以同意离婚,正是因为对方同意将共同财产给予子女。但是离婚后,一方拒绝履行协议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司法解释明确,离婚协议约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给子女的财产,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必须履行。
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者因无法履行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将财产给予子女后,发现子女非自己亲生的情况。对此,解释明确,一方有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撤销该约定并重新分割相关的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归属如何判定?
另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但当一方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另一方是否能够要求返还呢?
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另一方主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
责编:舒 轩
校对:曹倞婧 张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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