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8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同意该报告。
会议审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要求,认真落实县人大相关决议决定,坚持公益保护原则,聚焦公共利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将检察建议作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抓手,综合运用社会治理等各类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工作,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的监督效果日益显现,为促进全县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日土建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但还存在聚焦工作大局提升服务保障全局的能力、检察建议质效、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还需持续用力等问题,需县人民检察院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工作大局,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全局发展的能力水平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检察建议功能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贯彻落实好县人大相关决议决定、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更新理念、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不断拓展检察建议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检察建议规范管理,更加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全县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检察建议有效实施,以检察建议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县直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严格制发程序,不断提高检察建议制发的质量和权威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规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好不同类型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检察建议线索收集评估、相关情况调查核实等,确保建议事项事实清楚准确、法律政策依据充分。依法依规做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审核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检察建议书的法律政策依据、法理根据,确保提出的检察建议符合法律政策、论证严谨、说理充分、切实可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以检察机关名义统一编号、备案审核等相关工作,切实保证检察建议优质、严肃和权威。
三、加强跟踪监督,抓好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切实贯彻落实好检察建议评估制度、质量评查制度、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形成人民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合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监督的效能。提高建议整改落实的严肃性,积极通过询问、走访、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督促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将情况通报或报告有关机关,对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强化检察建议工作协作配合,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积极主动帮助被建议单位分析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原因,共同商量对策,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共同推进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推介指导性、典型性案例和相关做法。持续加大检察建议工作宣传力度,注重通过各类新媒体大力推广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建议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被监督单位正确认识检察建议,大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影响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日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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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土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旦增江才
责编:王海涛
终审:朱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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