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启用2处区间测速设备,对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并依法予以采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1.宣城市南漪湖大道青弋江大道至泰和路段,由北向南,朱桥往宣城方向。2.宣城市南漪湖大道泰和路至青弋江大道路段,由南向北,宣城往朱桥方向。
二、采集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限速60Km/h)。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