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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安康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印发,明确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以全面加强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为核心,以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为主线,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维修、统一处置”管理制度。明晰办公用房租用等审批程序,并增加“大物业”管理内容,避免了一部门、一物业、一核算重复购买服务,有利于构建权属明晰、配置合理、使用规范、维修明确、处置利用顺畅、监督有力的办公用房全过程科学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