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五丰镇、枧头镇、罗塘乡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现将万安县县城建房控制区内全面停止私人建房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1.县城建房控制区是指县城规划控制区和高铁新区,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2.自2024年9月1日起,在县城建房控制区内停止国有、集体土地上私人建房审批。
3.县城建房控制区内存量问题严格按《关于印发万安城区个人建房管控工作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万府办字〔2023〕208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万安县县城建房控制区范围图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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