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法院执行悬赏(第七期)| 有线索请举报!

文摘   2024-11-19 22:36   北京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鄠邑区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2024)陕0118执恢680号

因被执行人刘宏伟、吴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1

被执行人

刘宏伟,男,1978年03月2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610524197803226411,住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同家庄。

吴艳,女,1983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610404198304026021,住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50号内3号3单元5层东户。

2

执行依据

(2019)陕01民终1624号民事判决书

3

执行标的

13894511.11元

4

悬赏条件及金额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宏伟、吴艳下落线索属实,有助于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或其隐匿的财产线索属实(不含人民法院已掌握的信息、财产线索),有助人民法院实际执行其财产的。

提供前述行踪、财产线索属实,使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7%提供悬赏金。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9日至2025年2月19日

联系人:何孟雷 李跃       

举报电话:029-81499830

举报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来源:鄠邑法院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期整理:鄠鄠   审核: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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