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谷法院工业园法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结后,当事人特意送来一面印有“廉洁奉公 执法公正,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的锦旗,表达对法院工作的诚挚感谢和高度认可。
该案中,原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被告某农业发展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原告按约履行了土地交付义务,但被告未按协议支付土地附着物赔偿款及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此案后,工业园法庭副庭长、本案承办法官张国华意识到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纠纷涉及集体土地,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纠纷根源。被告虽认可土地租赁事实,但因资金不足无法支付租赁款,且被告在土地上建有农家院、民宿等设施,若原物返还,被告不愿清理附着设施,希望等待第三方接手。
在明确纠纷关键点后,承办法官积极协调,给予被告充分的处理时间,并多次组织调解。因调解未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开庭审理,结合事实与法律,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
案件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原告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代表激动地表示:“这面锦旗代表了我们全体村民的心意,是对法官公正司法的最高敬意和诚挚感谢。”张国华副庭长在总结此案时强调:“应调尽调是我们的原则,但考虑到本案的敏感性和潜在社会影响,不能因被告原因久拖不决,否则将损害原告利益和司法公正。”
近年来,农村土地租赁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土地租赁不仅能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还能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然而,部分土地租赁后因管理不善导致闲置,成为美丽乡村中的“遗忘角落”。对此,阳谷法院将继续秉持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依法支持清理“僵尸合同”,推动“三农”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