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营仪式 | 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

职场   2024-11-13 16:36   重庆  


— THE SCHOOL LIFE —

数字法前沿

学术创新训练营

结营仪式

凝心聚力   协助成长   共同发展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高素质人才支撑,着眼于优秀拔尖人才培养目标,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于2024年5月至10月开展“毓秀学术成长计划”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本次训练营活动由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冯子轩教授担任负责人,招募60余名营员,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数字法学开展了7期学术讲座,并由训练营指导教师团队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为营员们提供写作实训指导,推进成果孵化,检验训练实效。




精彩回顾


毓秀学术成长计划”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自2024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邀请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学术领域的专家学者,集中开展七期学术讲座,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回顾精彩的各期内容。

01

第一期:官中奇

数字产业创新与数字技术运用

5月12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一期讲座,由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科技咨询官中奇高级顾问主讲,以“数字产业创新与数字技术运用”为主题,从产业发展、技术应用、法律治理三个不同维度展开对于数字产业和数字技术作多方位介绍。

02

第二期:夏燕

数字安全法律合规的依据与要义

5月17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二期讲座,由重庆邮电大学网络法治中心主任夏燕教授主讲,围绕“数字安全法律合规的依据与要义”,着重强调了数字安全的重要性,深刻地阐释了数字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

03

第三期:曹建峰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与伦理思考

5月24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三期讲座,由腾讯研究院曹建峰高级研究员主讲,聚焦数字法领域热点,向营员们讲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与伦理思考”,概括了人工智能技术目前所带来的主要法律与伦理挑战,如虚构问题、Ai歧视问题等。

04

第四期:聂慧苹

法律信息检索

5月28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四期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聂慧苹副教授主讲,以“法律信息检索”为主题,从体系检索法、关键词检索法、案例倒查法等常见检索方法切入,结合具体案例细致地介绍了提炼关键词、检索条件限缩、检索符号使用等多个核心技巧。

05

第五期:董彦斌

论文的科学性

6月4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五期讲座,由《现代法学》副主编董彦斌老师主讲,着重探讨了“论文的科学性”,结合法学论文写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帮助同学们理解人文学科研究科学性的深刻内涵。

06

第六期:黄磊

法学论文如何展开论证

6月7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六期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黄磊博士主讲,重点讲解“法学论文如何展开论证”,并指出选题的论证大多遵循“先破后立”的质疑式结构,提纲的论证大多遵循“类型化”或“层递式”的结构,段落的论证根据“读者友好型”的写作要求,则存在多个类型的对话结构。

07

第七期:江溯

如何撰写英文法学论文

6月25日,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七期讲座,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刑事法中心主任江溯教授主讲,聚焦于国际化大趋势的需求和法律学术研究的需要分析了中国法律学者撰写英文法学论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就英文法学论文的写作为同学们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优秀成果概览


在写作实训中,训练营指导教师团队结合数字法前沿,将训练营营员分为5个小组: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网络法学、算法规制、智慧司法,营员们在完成7期学术讲座学习后,展开写作训练。

01

人工智能法学方向

01

《衍生数据的法律属性与法律

保护研究》

姓名:颜祥宇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伴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衍生数据在数字时代日益发挥着更加关键的作用。衍生数据的发展推动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衍生数据也产生了许多法律问题。构建完整的衍生数据法律保护路径尤为重要,为此,立法者需要结合时代发展需要,首先需要明确其特有的财产法律属性,围绕衍生数据在数据领域的特殊地位进而推动构建衍生数据法律保护路径。对于衍生数据的法律保护,纵向上需要联系民事法律领域和刑事法律领域,明确衍生数据在不同法律领域的特点;横向上以构建法律上的衍生数据专有权为核心,促进衍生数据法律领域的新兴治理。

关键词:衍生数据;法律属性;法律保护;衍生数据专有


02

《人工智能对产品质量法的

挑战及立法应对》

姓名:王忞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飞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也对传统的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有效规制人工智能,确保其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法学届关注的焦点。该文章通过文献综述方法,分析了国内外关于人工智能法律地位、伦理责任以及产品质量法规制的研究现状,并指出了现有研究的不足。研究结果表明,人工智能产品的自主性和不可预测性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和定义“产品”,制定针对性的监管规则,并完善责任归责机制。应当重新定义“产品”之定义,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强化数据质量与安全的规制,同时提出结合过错责任与严格责任的归责模式,并主张合理分配各主体间的责任。

关键词:人工智能;产品质量法;法律规制;伦理风险;立法建议

03

《无人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

适用问题研究》

姓名:袁洁莹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无人驾驶机动车日渐普及,无人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机动车控制权的转移冲击了我国现行的交强险制度,主要表现在责任主体多元化与投保主体单一化的矛盾、传统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不适用于无人驾驶机动车、现行产品责任规则无法解决归责问题、受害者范围扩张等方面。完善的保险制度无疑将成为推动无人驾驶技术健康发展、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基石,因此推动我国交强险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明确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扩大交强险的投保人范围以及保障范围,改进赔偿制度,完善无人驾驶技术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无人驾驶机动车;交强险适用问题;交强险制度改革

04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研究》

姓名:李之航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作为一种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新兴汽车技术,在侵权责任领域中,自动驾驶汽车以其驾驶主体的特殊性而使得侵权纠纷难以解决,对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进行研究对于解决纠纷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具有高级别驾驶自动化功能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即L3、L4、L5级汽车,其具有自主性、难预测性、不特定性和数据依赖性的特征。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研究有着侵权主体应当如何认定、能否适用现有的侵权责任模式以及如何构建相应的配套制度等研究困境,目前,国内外已经有各种各样的理论学说和研究结果,试图解决以上的种种疑难问题。

关键词:自动驾驶;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交通事故

02

数据法学方向

由人工智能法学院方彦老师指导,组内营员围绕数据资产、数据权属、个人隐私保护等学术热点进行写作。

01

《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征信制度

完善研究》

姓名:吴俊豪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征信体系作为解决信贷活动中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信用风险的制度安排,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正得到到重点关注。但是,由于大数据在征信过程中的广泛应用,以及民间第三方征信机构随之兴起,导致现有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之下数据挖掘等技术形成的征信信息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由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导致互联网金融整顿尚未完成,P2P网贷机构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乱象频出,导致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日益高涨。我国征信体系面临着大数据背景下金融科技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对征信体系的法律规制已经落后于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对此,我们从推进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立法、完善互联网征信监管办法、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面去探索目前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征信体系所应当参考的标准,以此来完善个人征信制度,使其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与挑战。

关键词:个人信息;征信制度;数据背景;征信监管

02

《数字资产继承法律问题研究》

姓名:杨丽平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由于数字资产继承的边界尚待明晰,现实中数字资产继承问题不乏诸多争议,数字资产继承的合理路径亟待探寻。在目前,与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相衔接的数字资产得到了法律明确支持和保护,为了保障数字资产继承安全,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在原有继承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整套数字资产继承制度,提高数字资产继承确定性、稳定性,明确数字资产继承有关法律问题。在数字技术加持下把握数字资产继承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实践问题入手,整合已有制度经验,以期使得数字资产继承更加科学合理。

03

《提前介入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的困境和完善建议》

姓名:荣津莹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个人权益以及促进信息化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当今时代波诡云谲、暗礁险滩,个人信息泄露与滥用问题频发,传统刑法保护滞后,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笔者以“提前介入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困境和完善建议”为核心,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了个人信息犯罪的新趋势及刑法保护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面临的新挑战,探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不足与改进方向,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本文旨在探索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全面的,以提前介入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体系,以积极应对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严峻挑战,从而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关键词:提前介入;个人信息;刑法保护

03

网络法学方向

由人工智能法学院黄磊老师指导,组内营员围绕网络平台监管、人工智能侵权等学术热点进行写作。

01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在网络平台

服务中的困境与出路》

姓名:江梓宸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随着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未成年人已成为互联网的重要用户群体。然而,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服务的同时,其个人信息的安全与隐私面临着诸多威胁。研究表明,现有法律法规在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如保护标准不统一、父母同意原则的局限性等。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推动网络平台在信息收集与保护之间的平衡。本文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探讨了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优化路径,包括统一划分标准、延伸保护主体以及建立有效的双重同意机制。研究旨在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重视,促进网络信息环境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平台;法律法规;双重同意机制

02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

义务罪之司法适用思路研究》

姓名:蒋鑫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适用率并不理想。究其深层原因,在于本罪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化不明确,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认定标准不一,履行监管义务的主体存在混同以及特定危害结果的定义模糊。在前述基础上探究并重塑本罪的司法适用思路,具体而言,首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类型化适用,确认相关行为主体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审查行为主体是否存在义务违反情况;再通过对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的监管行为进行性质定位,明确该要件作为程序前置性要件;最后,对罪名适用因果关系流程进行梳理,得出只有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备因果关系时,才能对其行为进行刑法评价的结论。

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行刑衔接

03

《数据跨境流动现行监管路径的

实效与优化》

姓名:刘隽鸣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当下,数字经济与传统工业经济的形态特征与发展诉求等方面的区别愈发凸显,数据的安全高效流通成为跨境业务经营者、跨境服务接受者、国家安全监管者等各方关注的共同焦点,也成为数据治理领域成效及话语权搭建的关键指标。近年来,我国已初步建成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体系。本文将从该体系的现有架构出发,探究现行数据出境法定路径的实效及其对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意义,并深入探讨数据治理的核心要素,进而立足数据入表时代,在国家安全利益角度就该体系的不足之处推演出改进建议及可行方案。

关键词:数据治理;国家安全;降本增效;担保监管

04

论“人肉开盒”治理中的网络

平台监管责任》

姓名:张以诺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行为频繁发生,“人肉开盒”现象尤为突出。“人肉开盒”是指通过非法手段搜集、披露他人个人信息,进而引发针对特定个体的网络暴力行为。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也对网络平台的治理和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通过分析网络平台在“人肉开盒”治理中的法律责任,探讨其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三大维度的义务。首先,文章论述了网络平台作为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关键节点,其在维护网络秩序中的核心作用;其次,探讨了行政监管与刑事追责的衔接问题,提出了“先行政管制,后刑事制裁”的行刑衔接模式,以更好应对复杂的网络暴力行为;最后,结合平台技术治理手段,提出加强法律和技术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确保网络平台在打击“人肉开盒”行为中履行应有责任,推动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法律框架和实践中的不足之处的分析,本文为完善“人肉开盒”现象的治理机制提供了理论参考和实践建议。

关键词:人肉开盒;网络暴力;平台责任

04

算法规制方向

由人工智能法学院曾迪老师指导,组内营员围绕算法歧视、算法自动化决策等学术热点进行写作。

01

《算法价格歧视的反垄断规制》

姓名:吕鸣玥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跃,算法价格歧视行为表现愈发隐秘,实现了对用户需求的精准锁定,同时也加剧了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隐患。针对这一现象的反垄断规制面临多重挑战,市场支配地位难以判定、“反竞争效果”认定困难、抗辩事由存在滥用情形以及缺乏完善监督体系。鉴于此,亟需完善市场支配地位判定依据,革新相关市场界定标准并引入数据获取与处理能力新维度;明确反竞争效果认定标准,以消费者利益为核心,根据众多消费者反馈启动调查,并拓宽间接取证途径;界定抗辩事由适用情境,从市场效率、公平原则、经营必要性与消费者福利角度评估经营者是否具有“正当理由”;健全算法价格歧视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模式,确保法律监管与技术发展同步。

关键词:算法个性化定价;价格歧视;反垄断规制;数字经济

02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罪之司法适用思路研究》

姓名:曾铭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算法价格歧视作为平台经济领域的新型商业定价策略近年来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鉴于大数据杀熟等现象的频繁报道以及消费者福利的受损、市场竞争秩序扭曲等引发的系列问题,算法价格歧视规制具有较强的民意基础存在。欧美对算法价格歧视的监管先于我国,实行在自由竞争的经济基础上加大了对反垄断监管、法律规制和技术规制监管内容三个方面的重视,在监管路径上不断建设完善自律与他律的双重规制道路。因此,此文旨在研究探讨算法价格歧视的监管现状、法律属性、规制难点,并借鉴他国经验,提出有效的行政监管路径,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填补我国部分算法监管治理之空白。

关键词:价格歧视;个性化定价;行政监管;反垄断法

03

《算法歧视治理的研究综述》

姓名:腾兴梅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法学专业

摘要:随着算法决策获得广泛应用,其中出现的不公正问题已引起普遍关注,学界以“算法歧视”或“算法偏见”来统摄算法决策中出现的不公正问题。国内外关于算法歧视的发生原因、典型表现、治理的必要性、治理方案等的研究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但依然面临诸多理论和技术难题。目前学界从算法透明、个体数据赋权、构建算法侵权责任机制等角度提出了算法歧视治理的方案,算法透明旨在通过披露算法决策中的要素实现算法可知,预防潜在歧视性结果的发生和便于事后问责,但面临着维护商业秘密、算法黑箱等带来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危害性的质疑;个体数据赋权通过确认个人对数据的决定权,反抗算法控制者算法霸权带来的歧视性决策,但面临着权利难以行使和流于形式化的困境;算法侵权责任机制的构想主张将算法歧视纳入侵权责任体系,并就侵权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因果关系、免责事由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但依然尚未达成共识。

关键词:算法歧视;算法透明;个体数据赋权;算法治理;算法责任

05

智慧司法方向

由人工智能法学院霍俊阁副教授指导,组内营员围绕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区块链存证、电子证据效力等学术热点进行写作。

01

《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数据的

证据转化机制研究》

姓名:林琪峰 

经济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

摘要:在数字时代,电子数据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运用愈发频繁,探索电子数据的证据转化机制确有必要;作为证据,电子数据具有易变性、巨量性、技术依赖性和元数据的重要性四个关键特征,但同时也给电子数据的取证与举证、质证与认证带来现实挑战;为此,可以尝试改进证据保全操作、建立标准化数据提交流程、利用技术调查辅助验证、采用严谨灵活的审查标准以及健全第三方数据调取机制,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数据的证据转化机制。

关键词:电子数据;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转化机制;证据特性

02

《浅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制度》

姓名:朱征鸿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法学专业

摘要:当今时代,网络技术迅速发展,各种新兴技术迭代迅速,层出不穷,科技的进步速度远超从前任何一个时代。随着这样的技术进步速度,网络空间的种种产物也在被加速赋予财产属性,与之相伴随的自然就是同样层出不穷的虚拟财产受侵害的各类案件。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只存在粗略的原则性规定,却没有具体的规定,由此引起了业界在虚拟财产的界定、属性、保护方式等方面的讨论和争议。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虚拟财产的正确概念并且阐述虚拟财产保护目前遇到的现实困境,基于这两点提出保护虚拟财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纠纷解决;法律保护;实务困境

03

《法律决策辅助型人工智能

民事责任认定研究》

姓名:李思炫 

国际法学院本科2022级

摘要: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广泛应用,其在民事责任认定方面面临诸多挑战。法律决策辅助型人工智能在民事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困境,包括责任主体资格存疑、责任认定时产品责任是否适用、追责主体模糊等问题。本文以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现状入手,以探讨民事责任认定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为前提,将问题为导向,聚焦于法律决策辅助型人工智能民事责任认定之困,结合法律决策辅助型人工智能的特性提出关于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建议,旨在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决策辅助型人工智能民事责任认定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南。

关键词:法律人工智能;民事责任;智慧司法






结营仪式


2024年11月6日晚7点,毓秀学术成长计划“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结营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毓才楼3218教室开展,由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负责人冯子轩教授主持。

仪式伊始,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李传宪教授为训练营致结营辞,首先李处长高度肯定了数字法前沿学术训练营各位指导教师付出的辛勤指导以及各期讲座安排的科学性,对训练营以学术写作来检验营员训练水平的结营方式表示赞同,同时李处长指出,训练营的圆满结束并不是意味着结束,而是各位营员们学术之路的起点,勉励各位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学校搭建的学术平台,积极参与各项学术活动,在活动中增长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自己的学术写作水平。

在此之后,人工智能法学院黄磊博士、方彦博士、曾迪博士作为数字法前沿学术训练营指导教师团队代表,结合自身在指导营员们完成结营成果过程中的心得,向营员们分享了学术方面的实践经验。黄磊博士首先肯定了各位营员在训练营全程所表现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同时鼓励营员们要接续努力,在日后的学习中勤动笔,将脑中想法付诸纸上,以此检验自身学习和思考的成果;方彦博士重点强调了学术的意义,向营员们阐述了何为学术,一方面要重视专业知识的积累,为写作积淀想法的来源,一方面要习得科学的方法论,提升写作的说理性和论证的逻辑性;曾迪博士带着营员们回顾了撰写结业成果的全过程,作为营员们学术道路上的入门导师,激励同学们在未来能够继续保持对学术写作的热爱,保持对法学专业的热爱。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颜祥宇同学作为优秀营员代表发言,表示经过七次精彩纷呈的数字法前沿讲座,已悄然开启了营员们通往数字法领域兴趣的大门,不仅拓宽了法学领域的专业视野,更掌握了撰写法学论文的技巧,在参与训练营过程中所获得的每一点进步都凝聚着智慧的火花与思维的碰撞。

颁奖仪式中,由李传宪副处长为训练营优秀营员颁发奖状及奖品;由人工智能法学院黄磊博士、方彦博士、曾迪博士为训练营结营成员颁发结业证书及纪念品。

仪式最后,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负责人冯子轩教授作总结,冯教授首先对支持训练营开展的各位领导与教师团队表示感谢,对顺利完成训练营全程学习的营员们表示祝贺。自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第一期以来,先后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重庆邮电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的法学学者以及来自腾讯、安永(中国)等知名企业的法律实务专家为营员们讲授了七期丰富且前沿的学术讲座,充分展现目前数字法领域所关注的学术热点,同时贯穿其中开展了多期学术论文写作课程,为营员们的学术写作与积累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冯子轩教授指出,在经历了训练营全程活动后,营员们对数字法领域相关知识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学术写作能力亦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勉励参加训练营的各位营员,要将在训练营中习得的知识和方法应用于日常的学习中,多思考勤动笔,以训练营的顺利结营为新起点,刻苦学习,努力向更高处攀登。






营员感悟


参加完本次数字法前沿学术创新训练营后,参营同学们对于数字法领域相关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让我们来一起听听看!

01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

吕鸣玥

“训练营的一系列专题讲座为我指明了方向。从数字产业创新与数字技术运用到数字安全法律合规的依据与要义,从法律信息检索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与伦理思考,再到论文的科学性和英文法学论文的撰写技巧,每一场讲座都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我开始逐渐掌握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技巧,学会了如何选题、如何进行文献综述、如何谋篇布局以及如何精准表达。”

02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

江梓宸

“在训练营中,经过多位老师关于人工智能、数字化、互联网与法学交汇的深入讲解,同学们对信息化时代数字法的理解得到了显著深化。老师们的讲座不仅清晰地揭示了技术进步带来的便利,也强调了其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的新要求。我个人就在撰写关于信息化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论文过程中,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律与技术融合的必要性。未来的法律从业者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还必须拥有跨学科的广阔视野,以有效应对复杂的数字化挑战。这种跨领域的能力将是应对信息化时代法律问题的关键。”

03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2级

朱征鸿

“在本次训练营的学习过程中,我们在学院的精心安排下用三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专家讲座学习,小组讨论选题以及论文写作的全部任务,在此过程中既学习了数字法学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又在课程中接受了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论为之后的论文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总的来说,这次数字法学训练营之旅是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经历,感谢学院和受邀而来的嘉宾,不仅让我学习到了前沿知识,也让我对未来的法律职业方向产生了新的认识。”

04

人工智能法学院本科2023级

颜祥宇

“数字法学术训练营的每一次讲座都让我受益匪浅,深刻让我感受到了人工智能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期间,我们聆听了学术大家们精彩的专业讲授,在丰富知识、拓展视野的同时更加点燃了学习的热情。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技术竞争与规则竞争的关键领域。人工智能立法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综合立法,承载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使命。作为人工智能法学院的学子,我会带着新的启发和思考,不断努力,继续进步,努力为人工智能法领域做出自己的贡献。”






合影留念


结营仪式圆满结束后,与会教师与训练营营员们共同合影留念。

在未来,人工智能法学院将继续结合自身学院定位与教师专长,紧跟法学领域发展方向,开展更多有意义的学术活动,为学生们营造良好的学术创新氛围。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我院举办的各项学术能力培养活动!


·END·


文 字 | 李书恒

图 片 | 刘欣然

封 面 | 傅钰钦

排 版 | 傅钰钦 张 藉 

责 编 | 谭涵月 张雨萌  

审 核 | 冯子轩 张光君 方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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