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电价调整!

文摘   2025-01-30 14:10   江苏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
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
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
18:00-20:00
执行冬季尖峰电价
因此
2月1日起工业用电价格将有所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
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 END -

来源丨省发改委

编排 | 李后艳 编辑 | 彭绍群

审核 | 黄   静   审定 | 王劲枫


投稿邮箱: jh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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