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国家无偿献血表彰:
无偿献血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对无偿献血事业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 “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2、用血费用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安徽省全面落实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
3、安徽省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激励政策。
免费乘坐轨道交通和公交车辆。具体为各地轨道交通、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等正在运营的常规交通(不含定制交通、网约公交、旅游专线、临时专线等非常规公交)
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在安徽省无偿献血1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在安徽省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5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的志愿者。
在安徽省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来源:健康安徽
主办单位:中共颍上县委宣传部
编辑: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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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戴广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