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职康复人员2名、儿童护理员3名、办公室文职人员1名、社工1名、安保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一)专职康复人员
负责对孤残儿童能力进行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开展综合性康复训练、康复辅具适配、护理员培训等工作。
(二)儿童护理员
负责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并协助专业人员开展儿童康复、教育、保健等工作,三班倒。
(三)办公室文职人员
负责文稿撰写、文件办理、日常接待与通讯处理等工作。
(四)社工
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负责儿童档案管理、儿童日常服务跟进、活动策划开展、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帮助等工作。
(五)安保工作人员
负责治安秩序维护、安全保卫、应急处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植物管护、水电维修维护等工作。需24小时轮值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专职康复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儿童护理员年龄30—45周岁(1980年2月21日—1995年2月21日出生),办公室文职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21日以后出生),社工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安保工作人员年龄35—50周岁(1975年2月21日—1990年2月21日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为我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经相关部门体检合格,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条件。
四、岗位专业资质要求
(一)专职康复人员:应具有康复服务意识,具备医学类、教育类、康复治疗技术、护理类、应用心理学等专业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或受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并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有相关专业资质和从事儿童康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儿童护理员:需要有爱心、耐心、细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初中及以上文化,有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等级资格证书或相关护理类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办公室文职人员: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办公室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优先。
(四)社工:应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论,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和技巧,熟悉儿童福利相关政策法规,知悉儿童发展、儿童教育等相关学科知识,密切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科学历以上,相关专业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安保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具有保安从业资质证书,初中及以上文化,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安保工作的较高强度,掌握基本的防范和处理技巧,了解常见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方法,能够熟练操作相关的设备和工具,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工证书、相关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薪资待遇
专职康复人员、儿童护理员、办公室文职人员、社工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合格后按月薪3500-40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标准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安保工作人员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合格后按月薪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的标准发放,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专业技术人员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参照市人社部门有关政策适当享受专业技术职称工资待遇。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参照市民政局其他聘用人员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六、聘用方式和聘用手续
扫码下载报名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通过面试确定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儿童福利院(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93号)。
联系电话:0774-5130030。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月3日—1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贺州市儿童福利院
2025年1月3日
编 辑:周荣珍
审 核:余宪启
总监制:郭勇娟
法律顾问:陈胤锋 13321740094(贺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