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汇新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一、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4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第二次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原则上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熟悉自贸试验区工作,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分析及处理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协调能力、风险掌控及抗压能力。
5.具有国际贸易行业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综合产业发展政策、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推进和产业经济工作。
6.具有较强的商务谈判、项目推进、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团队管理等能力;开拓创新意识、企业服务意识、工作执行力强。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9.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三、薪酬标准
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比例为8:2,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songbei.gov.cn;
2.“智汇新区”微信公众号。
招聘过程各项通知,将通过网站、“智汇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本招聘长期有效,符合招聘条件者可随时报名,报名者简历审查合格后,会与报考人员联系,安排面试事宜。
请将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hebzmqglj2024@163.com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招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如:管理局+GLJ01+张三)。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上传登记表word电子版及已手写签字的登记表扫描件,表内照片应为蓝底近期免冠照片;
(2)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任职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扫描件;其中,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主要任职经历证明需要相关单位盖章;
(3)毕业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身份证的扫描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类证书及重要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6)岗位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451-88116628(报名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考生信息如有不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以半结构化形式进行,综合考察面试人选与报考岗位匹配性,包括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沟通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等,采取集体面谈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五)体检
按照1:1招录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
体检原则上应在三级甲等或境外同等层次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依据就业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及背景调查,如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招聘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聘用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实行考核制,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11月20日。
3.年薪均为税前人民币金额,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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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管理局第二次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