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泉庄村回迁安置公告

政务   2024-11-25 18:53   山东  

  枣庄市薛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来泉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分部将于近期对来泉庄村符合回迁安置条件的村民进行回迁安置,请协议约定的回迁安置村民获知本公告后,不要远离薛城区,并于2024年12月2日至4日,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按时到枣庄市薛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来泉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分部领取《来泉庄村回迁安置选房通知》《来泉庄村回迁安置须知》《来泉庄村回迁安置入场券》,签到确认选房顺序号,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签到确认手续,确需委托办理的,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到公证部门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经指挥部确认后,方可参与选房。

  本公告发布后,凡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利,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敬请被搬迁人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新城街道原小吕巷小学院内(高楼村村委会对过)


枣庄市薛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来泉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分部 

2024年11月25日


编辑:洪凡
初审:宋威 丁梅 李楠
复审:杨守明 李牧彬 李杲
终审: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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