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12时36分,阿拉善盟阿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接到当事人报警称:自己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阿左旗巴镇锡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锡林路与北环路交叉路口时,与一辆银色皮卡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请出警处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时,发现两车引擎盖严重变形凹陷,地面上散落着车辆碎片和油污。
据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时,小型普通客车从路口驶出,与直行的轻型多用途货车侧面碰撞,两车撞得面目全非。幸运的是,双方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生命危险。
“我刚出路口,就看到这辆车开过来,速度很快,想避让也来不及了......”当事人回忆起事发经过,仍心有余悸。
经调查,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当事人马某某驾车行经路口前未观察路面情况,实施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布某某驾车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内蒙古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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