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口这些路段将实施交通管制

文摘   2024-11-21 10:54   海南  




为确保五源河体育场举办大型演出活动期间海口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届时将对五源河体育场周边区域路段适时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建议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5:30—23:30

二、管制路段:
长滨路(滨海大道路口至海秀快速路下匝道口)、长彤路(文体中心延长线路口至海秀快速路下匝路口)、文体中心中路、文体中心中路延长线、长传路、文体中心北路、美新街、博养街、仲韶街、长北路,届时将会根据现场车流量进行适时交通管控措施。

三、个别路段实行单向通行管理
活动期间将对文体中心中路、长传路、文体中心北路共三条路段采取道路单向通行交通管控措施,即文体中心中路西往东单向通行、长传路南往北单向通行、文体中心北路东往西单向通行,形成逆时针的道路通行模式。

四、警方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工作实际,视情对管制路段车辆适时采取分流或管控等其他交通临时管制措施。为避免道路交通拥堵,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绿色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前选择好出行安排和绕行线路,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车辆出行,凡通过管制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必须严格遵从现场执勤交警的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行驶。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5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五源河体育场将于2024年11月21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活动期间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时至24时,禁飞区域为:五源河体育场上空区域(长滨路以东,长彤路以西,海秀快速路以北,滨海大道以南的合围区域)。因活动等特殊需要,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办理,并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口市人民政府
编辑:田湉
审核:李雨聪
监制: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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