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基层残联改革建设和爱心助残行动实施,根据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设立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助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所辖村设立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坚持以人定岗、因人定责的原则,每村设置1个岗位。
2.坚持资源公开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3.坚持统一管理原则。村残协爱心助残员(爱心助残员)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跨村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地常住户口,能够胜任工作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热心公益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4.年满16周岁,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
6.已担任村残协专职委员的人员可继续聘用。
7.财政供养人员(包括长期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可兼任。
温馨提示:按照省级材料要求以下几种情形不适选聘为村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请仔细阅读:
一是农村低保人员若担任专职委员,不能同时享受农村低保;
二是在县外长期务工人员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源头规避“顶岗替岗”和“吃空饷”的问题;
三是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为财政供养人员、国企职工、民企连续缴纳社保人员和村干部不得担任专职委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四是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家庭中不得有财政供养人员,如果是先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后招考为财政供养人员且分户的除外;
五是根据《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418号)文件和最新审计工作要求,不得出现“一户多岗”的情况。
三、岗位职责
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简称“村残协爱心助残员”)配合航天镇残联并协助村残协主席制定工作计划,专职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做好辖区残疾人及时精准办证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残疾人信访维稳、主动创稳等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公共突发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联系帮扶信息核实、情况汇总、对接协调、社会宣传等工作;按照上级残联要求,配合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服务及就业信息管理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落实各项惠残政策项目,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协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组织残疾人开展和参加文化、体育及残健融合、志愿服务等社会活动;完成镇残联及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待遇与发放
村残协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助指导标准为不低于500元/月。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或按季度及时发放岗位补贴,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社保卡)管理办法发放。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报名联系人:何佳敏
联系电话:15309373887
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招聘条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比如残疾人证)。
航天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监 制:单永锋 审 核:刘烨玮 编 辑: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