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驾驶证未收回作废的公告

政务   2024-09-23 17:37   重庆  

广大市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62号令)相关规定,下列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未收回的驾驶证公告作废。


长寿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4年9月23日 


遵守交规  珍爱生命 
做文明长寿人



长寿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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