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此次《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将重点打击哪几类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非常严峻,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的违法成本非常低,从而出现打而不绝、屡打屡犯的情况。那么我们联合惩戒办法的目的,就是为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犯罪,提供有效的惩戒手段和政策依据。
我们重点打击的行为包括,那些直接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以及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那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二:《办法》实施后,诈骗分子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在金融方面,被惩戒对象名下的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将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限制其使用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等功能。在电信网络方面,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以及使用电话卡注册的互联网账号等功能都会受到限制。在信用方面,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惩戒对象,将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问题三:《办法》实施的目的和预期效果是什么?
这些惩戒措施,“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一方面,我们是为了提高违法的成本,防范更多违法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社会要产生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引导相关的行业和个体,约束他们的行为,并提高人民群众防范被骗,以及不能参与诈骗的这种意识。
问题四:针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冒头,相关部门有何举措?
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法套路在不断翻新变化,而他们利用的技术手段,也在持续更新升级。因此,我们一直紧盯犯罪形势的变化,综合采取各项措施,积极应对新出现的诈骗手法、洗钱方式。当然,我们也会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对惩戒措施和适用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以确保更好有效应对新的犯罪形式。
文章来源:贵州省反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