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感谢感谢!
很好,值得推广!
对啦,这样就很安全!
为减少辖区
电动车交通事故
提升辖区群众的出行安全意识
10月30日下午
河口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在辖区路段开展“荧光行动”
及安全交通宣传工作
为辖区非机动车粘贴安全反光标识
提示驾驶员
在驾驶车辆过程中
要保持安全距离、正确佩戴头盔
注意行车安全
交警小课堂
01
反光贴就是使用带背胶的反光材料,具有反光功能,可以粘贴在车辆的尾部和侧部,起到“被看见”的效果。
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侧面可以由红色单元开始,但靠近车辆尾部的最后一个单元应为白色单元,且货厢后部边角相交部分应为白色单元。粘贴车身上的反光标识,不能影响本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并且不能在张贴后的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
来源:东营河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