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于2020年1月核发了一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将于2025年1月到期,按“行政许可法”与中国气象局41号令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在中国气象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交资质延续申请,过期未提交的将无法办理资质延续。
目前,尚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单位尚未提交资质延续申请:
苏州市吴江滨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江苏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苏州安久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徐州懿鸣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麟技术检测鉴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昆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璐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沂市盛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句容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请各资质单位对照资质存续时间,按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以免影响资质延续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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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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