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砂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线索的通告

时事   2024-11-22 15:09   贵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重拳打击“村霸”“乡霸”“砂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全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痞霸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村霸”的黑恶势力。

(四)堵工堵路、闹医闹丧、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非法营运、妨碍公务、暴力抗法、对抗公权、破坏办公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拉帮结伙、无事生非、打架斗殴、为非作恶、称王称霸的帮派黑恶势力;实施组织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贩卖毒品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网络贩枪、网上高利放贷、网上赌博、网上色情等新型犯罪的黑恶势力;暴力逼债,强取豪夺的黑恶势力。

(九)采取暴力、胁迫、跟踪、滋扰等手段替人讨债讨薪,插手经济纠纷、民间纠纷,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故意毁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地下黑警队”的黑恶势力。

(十)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户籍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和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

(一)凡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县委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松桃县委政法委:0856-3920819

松桃县公安局扫黑办:0856-2830119

(二)举报邮箱:253757191@qq.com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松桃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来源丨平安松桃

编辑丨钟一鸣(实习)

审核丨丁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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