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7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正式发布(点阅),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较之前的2010年版本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2018年发布的《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均有较大调整:
1、政策方面
应当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江苏发展,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鼓励开放合作,注重成果质量和贡献
2、奖种类别方面
去掉了企业技术创新奖, 保留了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变更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奖拆分成了自然科学奖和科技进步奖,自然奖只奖励个人,科技进步奖奖励个人和组织。
3、奖励数量方面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数量不超过2个。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0项,二等奖不超过120项,三等奖不超过120项。
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分等级,每年授予个人或者组织不超过10个。
新版政策的一等奖授奖总数从45项增加到60项;二等奖授奖总数从90项达到120项,三等奖数量从165项降为1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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