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抢!河南首批新春消费券来了

时事   2025-01-18 11:10   河南  

蛇年春节将至,消费市场热潮涌动,各类促销如期而至。为更好贯彻落实省政府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我省将于1月18日发放第一波新春消费券,让消费者在新春“买买买”中真正享惠。

据了解,本轮消费券为餐饮零售类,共发放5000万元。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如何领取?

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申领时间:2025年1月18日10:00。



谁能领消费券?
领了消费券怎么用?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使用期限为2025年1月18日10:00至21日24:00。

值得注意的是,云闪付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支付宝消费券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河南省金秋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者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资格,相关部门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特别提醒: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



来源:河南省商务厅、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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