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现役军人时常需要在营区工作无法回家。施某在得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而在案发后,施某仍然与刘某保持同居状态。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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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州鼓楼检察
编辑 | 木言
校对 | 彭继业
审签 | 周乐瑞
实习编辑 | 黄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