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最新机构设置
学术
2024-10-19 10:59
北京
知道市场监管总局机构设置吗?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对机构设置信息进行了更新,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市场监管总局的最新机构设置。详细如下:
(一)办公厅。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
规划和财务司
。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三)法规司。
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稽查局。
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五)登记注册局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指导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网约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司。
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竞争政策协调司。
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反垄断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地方开展反垄断工作。牵头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案件内部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竞争政策和反垄断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反垄断执法一司。
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指导地方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组织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查处。
(九)反垄断执法二司。
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查处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查处未达申报标准但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监督执行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和合规工作。
(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十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司。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三)质量发展局。
拟订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拟订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十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拟订国家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协调司。
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七)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八)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九)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拟订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二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二十一)计量司。
承担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二)标准技术管理司。
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二十三)标准创新管理司。
承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全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
(二十四)认证监督管理司。
拟订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规划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参与认证和合格评定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二十五)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拟订实施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参与认可与检验检测国际或区域性组织活动。
(二十六)新闻宣传司。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七)科技和信息化司。
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承担信息化工作。
(二十八)人事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十九)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涉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议定书的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ND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欢迎参加计量建标培训——温度计量建标
为指导有关计量人员更好地开展计量技术报告编写,《中国计量》杂志社联合计量芯将举办“第一期温度计量建标培训”,规模约200人。
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26日-29日
江苏淮安
培训内容:
1.我国测量标准管理及量传溯源体系建设研究;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撰写;3.计量建标实例报告讲解;4.计量标准考核中常见问题解析;5.不同领域/行业温度计量的应用场景分享;6.新型温度计量器具介绍;7.现场答疑。
报名联系人:
吴庆涛 13520045771(微信)
秦丽颜 15011390567(微信)
详细通知:
关于召开第一期计量建标培训的通知——温度计量建标(第一轮)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M5Njg2MQ==&mid=2650077965&idx=1&sn=4df51f5810485dd87445b9ee40e60cd1
计量资讯速递
专注计量资讯分享与传播。计量领域综合资讯平台:内容包括行业资讯精选、市场分析、管理精华、技术案例等。关注我们,一同见证中国计量事业的发展历程!
最新文章
中国计量院与国际计量局签署环境领域项目合作协议
【专家看“新质”计量】宋明顺:浅谈数字化量传与溯源
湖北省计量院获湖北省质强办“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国”主题微视频大赛二等奖
欢迎订阅2025年《中国计量》杂志
15家检测机构违规被CNAS处理!9月77家机构撤销注销暂停认可汇总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最新机构设置
“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公示
关于召开第一期计量建标培训的通知——温度计量建标(第一轮)
2024年度浙江省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证书可以现场领取啦
河南省计量院主导完成全国“柴油车氮氧化物( NOx )检测仪校准装置”计量比对工作
吉林省计量院填补全省多个检测领域技术规范空白
前三季度我国批准建立483项国家标准物质累计超1.7万项
【专家看“新质”计量】李明:计量检测技术的创新必然是和新质生产力中的“新”同步的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关于举办核酸检测相关仪器设备校准规范及使用维护培训班的通知
欢迎订阅2025年《中国计量》杂志
招21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启动
《热处理温度测量》等229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涉案金额200余万,抓获嫌疑人11人,甘肃兰州打掉“替检代检”违法犯罪团伙
关于召开第一期计量建标培训的通知——温度计量建标(第一轮)
中国计量协会关于“首届计量仪器装备展(2024)”的参会邀请函
营收4700亿元、出具报告超过6亿份,中国检验检测行业年营收创新高!
【专家看“新质”计量】面对面——张钟华院士谈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
全国产业计量“揭榜挂帅”活动-服务机构揭榜重庆地区
欢迎订阅2025年《中国计量》杂志
陕西省2024年第三批注册计量师注册信息公示
上海、江苏、黑龙江、云南、山东、吉林等地5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信息汇总
【专家看“新质”计量】张大元:计量是新质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催化剂,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河北开展民用水表燃气表出厂检定和首次检定合并实施试点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2024年工程系列计量、质量、标准化、特种设备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24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质量、计量、标准化、药品检验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请关注!《生命体征模拟仪校准规范》等2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正在征求意见
河北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
10月15日-18日西安,欢迎参加计量技术规范/标准编写专题研修班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比对结果
《中国计量》2024年第10期目录
全国产业计量“揭榜挂帅”活动-服务机构揭榜四川地区
出具4499份虚假检测报告!4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家看“新质”计量】韩义中:计量技术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37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我国首次建立纳米级角度国家一级标准物质
2024欧亚计量合作组织TC1.2会议及计量技术培训在中国计量院举办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
欢迎订阅2025年《中国计量》杂志
中国电子质量监督计量业务信息系统客户服务专线开通
地点定了!10月15日-18日,西安这场计量专业培训班不可错过
全国产业计量“揭榜挂帅”活动-服务机构揭榜海南、云南和贵州地区
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九人获刑
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制定
10月15日至18日西安,欢迎参加计量技术规范/标准编写专题研修班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