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烟花,之江有人被行政处罚。

民生   2025-01-13 16:32   浙江  


又到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

朋友圈、微信群里

常常能看到有人发起团购活动

但其实

在微信群里买卖烟花

看似方便却已经违反相关规定

有可能受到处罚



朋友圈售卖烟花,双浦有人被行政处罚



杭州的曹女士有个妈妈群,“好像大家都在讨论烟花爆竹,分享自己买了什么烟花品种,各自是什么价格,哪里买更便宜等等。”


如果你稍微留意一下可能就会发现,今年在朋友圈、各种微信群里团购、销售烟花的特别多,甚至在一些小区的业主群里,也有人在组织团购。




刚在某微信群团购了好几百块钱烟花的姜先生说,今年因为有些地方准许燃放烟花,所以想买一些让孩子体验一下,“自己去线下买,既不知道地方,也没时间,网上更便宜,看见有人团购就参与了。”



微信群悄悄变成“烟花团购群”



岁末将至,年味儿渐浓。大家在欢度佳节的同时,有一件事可千万不能忘,那就是杭州全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近日,双浦地区就有一人因此被行政处罚。


自“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深化以来,双浦派出所全力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私营户进行严肃查处。


1月4日清查行动期间,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朋友圈售卖烟花”,民警迅速跟进、顺藤摸瓜,最终成功掌握存放地点,一举将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调查,扣押不同种类烟花共计12箱。


经嫌疑人供述,其在违法购买烟花爆竹后,利用“朋友圈”等渠道传播兜售广告,通过客户自提、送货上门等形式从中牟利。目前,已对相关嫌疑人做出行政罚款处理。






杭州查获两起

朋友圈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杭州就查获两起在朋友圈非法经营烟花,两人均被罚款2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水荣认为,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等,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在微信群里卖烟花,虽然大多数是团购,但背后的供货方也需要有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资质肯定是违法行为。而消费者很多时候并不知道销售网点是否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资质,有可能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朋友圈贩卖、转发烟花爆竹

可能涉及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违法。


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等信息就涉嫌违法。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运输要求非常严格,要由专门的人员、车辆,办理专门的运输许可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AETA  | 主编:小全 |律师:郑晶晶

📷来源:美丽西湖、西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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