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呼市的孟女士反映自己打车错付了1200元,现在想要找司机退回多付的钱但却遇到了困难。
孟女士:“6月5日晚11点06分,在内蒙古大学东校区北门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内蒙古金融大厦附近,当天晚上11点14分下的车,当时是误把12元的车费付成了1200元。”
孟女士说当天在路途中跟司机聊天,正好聊到了房租是1200元/月就到地方下车了,没想到下车的时候就把车费付成了1200元。
孟女士:“我在6月6日上午看微信账单的时候发现有一笔1200元的支出,看了商家的名字发现是前一天晚上付错了钱,点开商家名片看有出租车司机的电话,前两次可以打通但是他没接,之后就关机了。”
孟女士说从收款方名片中能看到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所属公司——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孟女士:“就找了他们公司的电话让他们帮忙联系司机,公司联系了司机后给我回电话说司机当时是在车内给了我现金1200元,说我要还信用卡,所以让他给我现金,但是我名下是没有信用卡的。”
司机说孟女士转给他的1200元不是付车费,而是微信转账兑换现金,孟女士说司机是在说假话,事发第三天孟女士前往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调取车内监控。
孟女士:“公司称司机的车内监控是坏的,内存卡是空的,我说看一下那张内存卡,公司说车已经被开走了。”
孟女士告诉记者,车内监控能证明自己没有拿1200元的现金,可车内监控是坏的,无奈之下孟女士选择报警。
孟女士:“只有司机和他的公司事先知道车内的监控是坏的,我作为乘客不知道监控是坏的,如果我说的是假话我也不可能报警,虽然当时是我心大多付钱了,但是作为商家应该要把乘客多付的钱返还。”
这1200元到底是错付还是换成了现金?除了车内监控还有没有能证明事情真相的证据?当天记者联系到了出租车司机,前往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车司机:“她那时候跟我说要还信用卡还是干什么需要1500元现金,当时我身上1164元,我给她换了1160元,我的是商业收款码是有手续费的,加上她的车费是14元。”
出租车司机说当天晚上他一共给了孟女士1160元现金,加上车费14元一共是1174元,商业收款码的手续费26元,孟女士就一共支付给他1200元。
出租车司机:“超过1000元的支付是有两次确认收款方姓名的,难道她两次确认全都是输错的吗?”
出租车司机说当时是孟女士确认完收款方姓名后才支付了1200元,在支付过程中系统会有一次提醒,提醒之后仍然要付说明孟女士没有错付,孟女士表示根本没有什么提醒,她只是输完密码就支付成功了。
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①:“他车上的监控设备坏了,调不出来,要是能调早就给她调了。”
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②:“这是其中两次我们发的微信,前期也有打电话通知。”
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辆车是有大包司机和小包司机两名司机换班,6月5日当天开车的是小包司机,但他们是和大包司机常师傅签的合同,其实监控在5月13日就发现坏了,公司还给大包司机常师傅打电话、发微信提醒修监控,但一直也没修好。
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他车上的监控坏了,每次坏了我们都会通知驾驶员去维修,但驾驶员维不维修那是驾驶员自己的责任,我们不可能找到这辆车把这辆车开去维修,我们只是通知了驾驶员去维修,监控如果出现故意遮挡的情况交管局会对司机进行处罚。”
监控画面调不出来录音能不能当时的情况?呼市城环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监控和车内录音在同一个设备上,设备坏了音视频资料都调取不出来,他们也无法判断双方到底谁说的是真的,随后记者给呼市运管局的工作人员打去电话询问有没有其他办法。
呼市运管局工作人员:“呼市交通局有个卫通公司,车内哪个东西坏了他们都给司机发短信通知,那个是线路的问题,司机得自己修车,他自己不舍得花钱就耽误了,对于他这样没有使用相关设备或相关设备破损,我们按巡游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罚款200-500元。”
呼市运管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能做的只是对司机没有使用相关设备或相关设备破损未及时维修进行罚款,具体的经过需要警方调查。
现在双方都已经向呼市回民区中山东路派出所报了警,在没有监控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各执一词,要想尽快解决此事到底该怎么办?
律师表示,孟女士手里1200元的转账记录就可以作为她付错款的直接证据,对于司机提出的“微信转账其实是给孟女士换现金”的说法需要司机举证,现在孟女士主张不当得利,她可以通过自己的转账记录证明自己确实发生过客运服务的合同关系,孟女士举证责任就已经尽到了,这时需要司机举证,监控坏对司机是不利因素,他需要承担不能通过监控方式提供证据证明有现金交易过程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