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此次地震影响,拉孜县范围内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拉孜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尕藏桑杰同志立即前往重灾区芒普乡开展应急指导工作,并深入到实地全面排查房屋、通讯设施等受损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同时,与村民一道搬运抗灾物资,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救助。在家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奔赴受灾现场,组织全部力量投入受灾工作,搬运各类救助物资、搭建救助帐篷,并将救助物资迅速运往受灾群众安置点,确保受灾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重建一个相对安全、舒适的临时生活环境。
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驻村工作队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广大党员,全力开展灾情摸排、受灾群众情绪安抚、转移安置、协助卸载和发放救灾物资、房屋受损情况排查、集中安置点巡逻等工作。巡逻过程中,认真宣传震后注意事项,做好余震防护,有效防范次生灾害,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深入看守所配合做好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查看监区房屋受损情况,了解在押人员情况,确保在押人员安全和监管场所稳定有序。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院领导的安排部署,组织干警深入正常营业的部分超市及药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地震后是否经营“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和药品,高价售卖等情形,确保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在这场灾难中,倒下的是房屋,垒起来的是永不言弃的希望,骤降是气温,渐升的是一顶顶帐篷内不灭的温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定能成为自己的轻舟,遇及时雨、清凉风,风雨同舟渡过这场劫难,越过这场寒冬,重新在堆谐故里见证岁月回暖,烟火不散。下一步,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守岗位、无私奉献,将检察工作与抗震救灾深度融合,为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灾后重建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谱写了一曲抗震救灾的壮丽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