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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各类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在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客运经营企业、高速公路施救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趁节日之际乱涨价、乱收费。同时不得以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揽旅客。
四、宾馆酒店、餐饮业、停车场、洗车场、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念
监制: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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