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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283名教师公告
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工作方案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18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393名教师方案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方案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教育人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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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武清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满足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4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4日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对于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9.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11.符合回避的有关条件。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武清政务网(https://www.tjwq.gov.cn)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1月2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1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1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月27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5年1月14日-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成绩合格线,待笔试完成后视试题难度和分数情况划定,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下午14:00-16: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等相关信息(计划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安排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做好时间安排)。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具体要求在笔试成绩查询时在相关网址一并告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址,面试相关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完成后发布。各岗位面试题目于面试前一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钢琴演奏。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查询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武清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武清区各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拟聘用的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1月14日前。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在自择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60911883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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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工作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经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教师100人,纳入事业编制。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蓟州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100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以及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本市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等。
注:对《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最晚应于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于报名前取得;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开除党籍或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
1.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边远镇乡初中岗位属于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5年。边远乡镇包括:下仓镇、出头岭镇、侯家营镇、桑梓镇、下窝头镇、杨津庄镇、西龙虎峪镇、白涧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5年1月1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jz.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逾期未交费视作报名无效。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5年1月27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2日14:00。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下午14:00-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于2025年3月14日公布,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4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6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一并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蓟州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辅修证书)和学位证书等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此项退役士兵岗位和对户籍有要求岗位的考生提供,其他岗位考生不需提供;最晚应于2025年1月14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填写《关于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见附件)参加资格审核,最迟应于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见附件);
(7)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考察环节同步审查拟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结果为“查询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jz.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29141099;022-29031609
监督电话:022-2914258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请各位考生于此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且因咨询电话较多,请大家耐心等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1.2025年蓟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现场资格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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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18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天津籍退役士兵等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①从我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②报名时具备我市户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静海区户籍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14日(含)前,天津市静海区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5.应聘人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天津籍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6.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5年1月10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https://tjjhggjy.renyibao.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16:00至1月21日16:00。
审查时间:2025年1月14日16:00至1月2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16:00至1月23日16: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两部)联系畅通,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拨打022-28013603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5年1月27日14: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至2月22日14:00。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5年3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顺序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1月14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5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
(8)天津籍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17:0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报考岗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22-28947587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2号)要求,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特别提示: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静海公共就业(人才)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在招考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咨询电话:022-28942848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五)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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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393名教师方案
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393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以及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面向本市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6.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1月13日(含)前;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5年1月1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bd.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2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6:00结束。
缴费: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25年1月24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允许修改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2日14:00。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下午14:00-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25年3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3.试卷组成为20%的教育综合知识加80%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的实际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分组安排、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本人(他人代办,需填写委托书,由代办人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以及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
2.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报到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5)本人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招聘单位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本人签字后按以上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以及面试时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纸质版)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同学科岗位试讲内容相同。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依据指定曲目按要求展示(主考方提供电子琴)。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与测试相关的任何物品。
4.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6.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有问题的考生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仍出现并列,由并列考生加试笔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同时,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宝坻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备案、聘用手续。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选岗,并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政策中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本方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2-29262910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宝坻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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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及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4日至2007年1月14日期间出生)。本市退役士兵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计划表中要求具备二年及以上学校教学经验的招聘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7.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但须于报到前取得,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于报到前取得。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5年1月14日前。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8.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0.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nh.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1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30K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5年1月27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未通过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由于考务工作安排紧急,请考生慎重缴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掌握和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待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确定,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2月19日9:00至2025年2月22日14:00。
笔试时间:2025年2月22日14:00至16: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5年3月14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接受网络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毕业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本市退役士兵提供入伍、退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要有学院公章)。
8.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二年及以上学校教学经验”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放入档案袋中(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审核合格者,请注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2025年4月18日17:00。
面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学科为试讲(模拟讲课),试讲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5分钟,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否则,均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音乐、美术为试讲(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考核,试讲时间为5分钟,音乐试讲结束后弹唱一首歌曲,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试讲前现场默画40分钟(国画、水粉、水彩三选一),纸、笔、颜料自备,画的右上角标明面试抽签序号,序号要醒目,不允许写姓名;幼教为专业技能考核,讲故事、简笔画和弹唱在8分钟内完成。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n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况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上岗培训
新教师在见习上岗前需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宣讲活动。
所招聘人员面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幼儿园分配,以边远农村校为主,食宿自理。
四、纪律监督
(一)2025年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宁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如需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材料或不能顺利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政策咨询电话:022-69592452
监督电话:022-69116297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宁河区教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附: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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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教育人才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实际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教育人才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须在报考前取得)。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宁河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2025年1月10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tjnh.gov.cn
如遇突发状况,招聘事宜需进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的,视为放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通过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9:00至2025年1月23日16:00。(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报名邮箱:nhqjyrcyj@163.com
3.报名材料: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审核后,将在2025年1月24日前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现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初、高中学段相应报考学科工作年限的佐证材料,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学校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准考证》,无需缴纳面试考务费。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试讲和答辩各占50%计算),试讲和答辩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4.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无资格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和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6959245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6911629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
附件2: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所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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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