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地球的一员,我们应该爱护保护它们。可平远县一“95后”男子林某富竟因自己贪吃,产生了猎捕野生动物的歪点子,最终,因捕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而坐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从2023年7月开始到2024年8月,被告人林某富在未获取狩猎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使用禁用工具猎套到禁猎区山林猎捕野生动物。
公诉人:期间林某富使用猎套猎获赤麂(黄猄,三有保护动物)9条(价值27000元)、野猪 11 条,并将上述野生动物带回家中宰杀食用。
被告人 林某富:觉得十分后悔,为了吃,去猎捕野生动物。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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