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是可以报销医疗费的,如果无他方责任、无非法行为、无故意致伤行为,这样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可以报销,其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与普通疾病住院的规定相同。但如果是有他方责任或非法行为等,比如犯罪、吸毒等人为的、有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意外伤害报销的服务和监管,确保您依规享受待遇权益。
很多人拿商业保险来比较,说商业保险缴费低报销比例高,“一元保”只要交一块钱。这里请您注意: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商业保险基本都是划定年龄和限定病种的,只有居民医保这种政府的社会保险,才不管年龄多大,病有多重,敞开大门一律纳入。很多商业保险报销都是以居民医保参保为前提,都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进行报销。比较起来,居民医保最具性价比。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较低,参保不设门槛,没有年龄和健康状况的限制;在全国各地很多大医院住院还可以异地结算直接报销,非常方便;这都是其他医疗保险所不能比的,具有明显的优势。为自己参保,求一份安心;为儿女参保,献一份爱心;为父母参保,尽一份孝心。
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坚持公平普惠,通过大数法则分散疾病带来的风险,实现了全体参保人中患病与健康人群之间的互助共济,体现了风险共担共建共享原则。参保人无论健康或患病都拥有缴费参保的权利,既不能因患病而提高特定人群的缴费,也不宜因不患病而降低健康人群的缴费,以便更好发挥医保基金互助共济作用。但国家考虑到健康群众连续参保的合理诉求,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兼顾了基金平衡和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的底层逻辑是既要按大数法则保障客户理赔,也要保证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车险虽然第一年未出险,第二年能降低保费。但是第一年视出险情况的不同,第二年保费也大不一样,甚至被拒保。
试问,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居民医保能按照这种商业保险模式运行吗?
如果第一年没有发生就医报销,第二年降低参保费用;那么第一年生病报销了几十万,第二年参保提高参保费用;如果已经是重病在身,那就被拒绝参加医保。显然,如果采取这种模式,发生的情况就不仅仅是现在的“吐槽”一下医保而已了,将会是排山倒海的波动。
所以,居民医保搞“区别对待”显然不行!
居民医保作为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有唯一的任务,那就是按照大数法则运行,为参保人报销医疗费用,减轻其经济负担;不需要预留保费收入作为利润,就连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的运转和医保信息系统的运行都不能从医保基金支出一分钱。医保基金必须百分百用于报销参保人医疗费用。
参加居民医保,第一年未发生报销,虽然第二年不能降低参保费用。但国家已出台激励政策,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每次至少提高1000元。这既是回应群众呼声的利民之举,也是公平维护所有参保人利益的科学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