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和增补部分理事及理事单位资格的通告

文摘   2024-10-16 12:19   新疆  


关于取消和增补部分理事及理事单位资格的通告



根据《新疆医学会章程》《新疆医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2024年新疆医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七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宁海龙、银建东、查向东、秦建江、任红宝等5名理事资格,取消哈密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疆川宁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理事单位资格;决定增补李文浩、凯撒·苏来曼、张祥等3名为理事,增补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理事单位。

特此通告。



新疆医学会

2024年10月16日


新疆医学会
欢迎关注新疆医学会公众平台。本平台将为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解读卫生政策,传递医学资讯,普及科普知识,服务广大会员、医学科技工作者及群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