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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关于“做大文化事业、做强文化产业、做优文化产品、做活文化市场、做亮文化品牌”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西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挖掘力度,促进唐卡产业的快速发展,助推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近期将开展自治区等级唐卡画师考核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专家评审组对考试作品进行现场评分;二是组织参考画师,在指定时间、地点,以现场抽题方式,进行白描和综合理论测评。
二、时间安排
(一)递交材料。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应材料,于2024年10月8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xzwlcyfz@163.com),逾期申报不予接受。
(二)报名反馈。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将组织专家对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以短消息的方式进行告知,未收到短消息则视为初审未通过。
(三)递交考试作品。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30日(10:00-18:00),将考试作品送至西藏唐卡博物馆,由工作人员统一接收。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日,10:00-12:00参考画师现场抽取题目,按照题目要求,限定两小时内完成白描绘制,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参考作品进行现场评分;13:30-14:30开展综合理论测评,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白描作品打分。此次考试地点为博秀·西藏唐卡艺术博物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西藏唐卡画院妙光大道北)。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品德,具备西藏自治区户籍或在藏居住5年以上。
(二)专业从事唐卡绘制至少5年,非西藏自治区户籍申报者,近5年应在西藏自治区内专业从事唐卡创作和绘制等工作,同时需提供5年在藏居住证明。
(三)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技艺精湛全面,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敢于创新,在区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四)艺术成就卓越,在唐卡产业的发掘、继承、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大贡献。
四、申报材料
(一)西藏自治区等级唐卡画师评定报名表;
(二)本人政审材料;
(三)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作品1件;
(四)作者和作品合影一张;
(五)承诺书;
(六)身份证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文化和旅游局、西藏唐卡协会和西藏唐卡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大力宣传推介,确保区内外符合条件的唐卡画师把握机遇报名参考。
(二)所有考生报名表填写内容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填写,确保字迹清晰工整,个人政审材料及非西藏户籍考生在藏居住满5年证明需由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并于2024年10月8日之前将本人申报自治区等级唐卡画师评定的各项材料报至文旅厅产业发展处(区评审办),推荐材料要求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三)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虚报申报材料,夸大业绩;
2.考试作品非原创,涉嫌抄袭或侵害他人版权;
3.有违法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xzwlcyfz@163.com
咨询电话:0891—6159650 哈立玛 13398089997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2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邮编856000
递交考试作品地点:博秀·西藏唐卡艺术博物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西藏唐卡画院妙光大道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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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初审):央珍 次仁玉珠(实习)
校对(复审):王楠
审核(终审):吴小聪
来源:文化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