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孩扶救路上摔倒的老人,竟被老人和家人讹10000元,女孩亮出自己的身份,强力反击,让老人一家悔不当初。
天津某医院,一群人正围着一位年轻女孩吵个不停,纷纷指责她把老人撞倒了,要求女孩赔偿。
女孩解释说,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她是在路上碰到,出于好心叫120把老人送来医院,为了让老人得到及时救助,医药费也是她垫付的。
可是老人和子女并不相信:“如果不是你撞的,怎么会这么好心,把人送到医院?”
并坚持要女孩除了这垫付的3000元,还要再给10000元的赔偿金。面对拎不清的这家人,女孩选择了报警。
当着警察的面,这家人依旧声称老人是女孩撞的。女孩见这家人无理取闹,还恩将仇报,也是很气愤。
于是,她亮出自己的警察身份,再次告诉老人子女,帮助老人不仅是出于公德心,还是出于职业本能。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调取了监控,一切真相大白。
原来,老人摔倒的时候,女警离他还有几十米远。在证据面前,老人的子女无话可说了,乖乖把3000元钱还给女警。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结局反转了。过了两天,老大爷和他的家人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
原来女警告他们一家敲诈勒索,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40000元。老人全家都十分震惊,觉得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法院最终的判决下来,支持女警的诉求,要求老大爷一家支付女警40000元钱的精神损失费。
老大爷一家简直苦不堪言,这回可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更让人意外的是,女警收到钱后,第一时间全部捐给了福利机构。消息传出,大家都称法院判得好,也纷纷为女警的行为点赞。
近些年,有关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屡屡发生的现实版“农夫与蛇”的故事,让很多有心人望而止步。
2006年11月,南京小伙彭宇在公交车站下车时,发现有一位老太跌坐在地上,正痛苦呻吟。
彭宇和另一位热心人一起把老人搀扶到旁边坐下,随后又打电话通知了老人的儿子。
老人的儿子赶来后,彭宇还一起把人送到医院。临走时,彭宇还为老太垫付了200元医药费。
让人想不到的是,老太竟指认彭宇就是撞倒她的人。老人的家人立马要求彭宇赔偿住院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3.6万元。
由于双方在是否撞人问题上有争执,所以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于是老人一家直接把彭宇告上法庭,在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最终以彭宇赔偿老人10000元才结束这场官司。
这就是曾经备受关注的“彭宇案”。2013年的“吴伟青案”更是让人唏嘘不已。
当事人出于一片好心,把路上一位跌倒的老人送到医院,结果被老人一口咬定是他撞倒的自己。
最终,吴伟青不堪老人子女的恐吓、骚扰,用跳水自杀的极端方式自证清白。
人们不禁感叹,到底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呢?“吴伟青案”中,老人道出他的苦衷。原来,老人年纪大了,靠子女养活。
但是子女的日子过得也很艰难,再加上他一身的病,摔伤后就更没人管他,无奈之下就想让吴伟青来承担这些责任。
像这种因为自身家庭原因,把别人当“钱罐子”的老人,是这些讹人老人的普遍心态。
他们本着讹到一个可衣食无忧,没讹到大不了就是个赔礼道歉的心态,昧着良心去颠倒是非黑白。
受南京“彭宇案”的蝴蝶效应,“老人路上摔倒扶还是不扶”这一话题,在近十多年来一直是备受大家争议的。
所幸的是,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此类事件的关注,本着不让好人吃亏,不错过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法院的判决也更接近民意。
全国首例碰瓷被罚案可以说是大快人心。
2013年,四川达州的9岁男孩江小云,和小伙伴们在放学路上帮助一位摔倒的老奶奶,却被老人讹上了。
小云的爸爸为了证明孩子的无辜,不让孩子留下心理阴影,不得不暂时放下工作给孩子找证据。
在警察、目击者、医院、媒体等多方帮助下,落实了老太太一家的讹诈行为,于是,小云爸爸将老太太和她的孙子告上法庭。
经过二次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老人的孙子被判有期徒刑半年,并处以一万元罚金。
事后媒体问小云:如果遇到同样的事情,还会不会上前?这个善良的孩子还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
物欲横流的时代,无偿的助人为乐应该得到大力弘扬,但前提是好人不被冤枉,坏人必须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