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王某某这事干了三年,终于被抓了!

文化   2024-11-10 20:52   山西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我们的个人信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被收集和分享,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逐渐增多。



案情回顾

近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网安大队根据“2024净网”专项行动,紧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分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公司法人王某某非法获取、出售、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办案民警随即展开案件侦查,经过深入研判、综合调查,并结合掌握的相关线索,一举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审讯核查,2022年11月至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定期通过他人在网上购买的企业资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涉案总价值22000元。

目前,该王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1.避免信息共享:不要随意共享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和社会保险号码等重要信息。在公共场所尽量避免使用公共网络,因为这些网络不安全,黑客可以轻易地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2.做好密码保护:确保您的账户密码使用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组合,并且不要使用与您的个人信息相关的任何内容。定期更改密码并避免在多个网站使用相同的密码。

3.谨慎对待电子邮件:谨慎对待未知的电子邮件和链接,不要随便点击,可能会导致您的计算机感染病毒或者遭受网络钓鱼攻击。

4.避免公开信息: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上避免公开个人信息,例如生日、住址、电话号码等,特别是在您的个人资料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临汾365网成立于2004年2月,是临汾地区影响力的网络服务品牌,为400万临汾人提供生活信息、民生讨论、日常消费指导等实用服务,以促进城市信息交流,提高社会效率为己任。临汾365网锁定的用户群体以18-45岁社会高知主流人群,这个群体的特征是高消费、高学历、高感度(指信息的整合能力和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他们不仅是众多产品和服务所瞄准的目标消费群体,还是诸多新产品、新服务的早期消费者,在消费的传播链条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这个群体好比消费和媒体使用的风向标,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消费或媒体使用特征往往预示着大众即将跟进的潮流。《办法》明确,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产权归业主的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等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街道办事处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及时将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来源:临汾直属公安

请欣赏短视频

声明:公众号《临汾平阳文化》更名为《临汾LF探索PYWH》.本号将赓续6年来的坚守,关注市民身边事,民生新闻,探索平阳历史文化,挖掘研究悠久的历史文化……

投稿邮箱348132359@qq.com


临汾LF探索PYWH
关注市民身边事,民生新闻,注重探索平阳文化,挖掘三晋悠久历史文化,文图并茂展示广大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