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全力做好“春运”前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秉持“安全第一”理念,扎实推进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
行动中,贺兰交警精心部署,在县城主要路段设立检查点,对过往电动车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查处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违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纠正违规行为时,耐心向驾驶员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深入分析违规行为的潜在风险,引导驾驶员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34起,均已现场警告教育。
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佩戴头盔时一定要把头盔上的系带系好。”宣传过程中,民辅警采取“一对一”方式,向被纠正的驾驶员详细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并运用典型案例警示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强调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劝告驾驶员摒弃侥幸心理。此外,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劝导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共开展线下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受众人群300余人。
辅警念美北对过往群众宣传普及电动车新规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影响
下一步,贺兰公安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电动车违法治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1
END
1
供稿 | 何冰钦
编辑 | 李 捷
审核 | 张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