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主题党日”工作提示
本月主题党日具体活动形式由各党支部立足实际灵活安排,活动主要内容建议如下:
12月内开展,一般不少于半天。
党支部全体党员,可立足实际吸收流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
搜索相关学习资料的操作方法是:党支部系统操作员登录“赣鄱党建云”平台后,选择左侧“学习教育”——“本组织专栏”——“上级发布”内容模块中即可学习相关资料。
坚持“第一议题”。组织全体党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在学思践悟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开展流动党员和党组织摸底排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学习文件内容,了解相关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细致做好流动党员登记、接收和流动党员党组织调查摸底工作,抓实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基层党(工)委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党员特点特长,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组织具有行动能力的党员,自觉对照清单作出若干年度承诺事项。党支部结合每月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定期汇报践诺情况,推动党员积极落实承诺事项,并做好党员承诺践诺年度总结工作。
统筹做好其他工作。一是提前谋划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做好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摸底调查;二是持续推动落实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
结合德兴市党员教育管理“三项制度”和“三化五红·照初心”活动的实施意见开展相关活动。各支部要将“诵一封红色家书、唱一首红色歌曲、讲一段红色故事、上一堂红色党课、看一部红色电影、走一次红色基地”等“六个一”活动,作为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选学内容,每次至少选择一项,再次重温红色历史,感悟初心和使命,丰富主题党日必修课的形式,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
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过程中,全体党员须佩戴党员徽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要重实际效果,鼓励创新和丰富活动形式,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党员学习日、议事日和奉献日,不得以业务会议活动等代替组织生活,严禁以主题党日名义组织游玩聚餐等违反有关规定活动。要坚决防止形式化、表面化、娱乐化,杜绝出现“晨读晚诵”等“低级红”“高级黑”的活动形式。切实增强实效性,坚决防止形式化、表面化、娱乐化。
供 稿:组织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