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县企业“轻嵩”发展,我县第六期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近期开展,受理在嵩企业在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反映的政策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诉求,请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指导、养老机构备案和管理、公益性公墓审批、经营性公墓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地名监管、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发展等民政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通过“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当期通告进行“挂号”预约(每期15个号,号满即止)。
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嵩明县嵩阳街道玉馨路1号)
嵩明县民政局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7:00
“线上挂号”
方式一:关注“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号,点击主页底部“互动嵩明”,进入“媒体问政”,在跳转的页面内点击“我要发布”,即可反映所需问题进行“挂号”
方式二:在“悦读嵩明”微信号发布的本条公告底部进行留言。
在“挂号”时间内,嵩明融媒将收集到的线上预约内容反馈至县政务服务局,确定最终“挂号”内容,并及时通知“挂号人”。(注:1.“线上挂号”内容请编辑为“预约挂号+相关情况描述”;2.“线上挂号”请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可为电话号码或微信号,并留意工作人员回复。)
每期“局长坐诊接诉”的“接诊”范围
1.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存在有案不立,立案不查;超时限、超范围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受立案程序,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2.滋扰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的违法犯罪问题;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企业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问题。
3.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的案件线索,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企职务犯罪等问题。
4.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涉企收费违法行为,违规执法检查,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5.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的问题。
6.不履行政府承诺、政策兑现,不按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承诺时限,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
7.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推诿、敷衍塞责、作风生硬、效率低下,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延误或损失。
8.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不按程序和时限办理的问题。
9.影响“轻嵩办”营商环境建设的其他问题和意见、建议。
不予受理范围
1.没有明确投诉对象或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政府其他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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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政务服务局|编辑:顾燕波 潘祎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