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转作风树新风学习监察法

文摘   2024-07-26 10:02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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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树立新风正气,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学习监察法的专题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强化工作人员对监察法的理解和运用,增强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
活动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通过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对监察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监察法的重点条款,使干部职工对监察法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理解。
在小组讨论环节,大家积极发言,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纷纷表示,监察法的实施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划定了红线,提供了遵循,今后将以监察法为准则,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负责人强调,学习监察法是转作风树新风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推动质监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监察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建设高质量工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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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富蕴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编辑|靳华

初审|于帅

终审|祝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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